咨询

电话

024-8660 8893

024-8399 0671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鉴定公告
职业技能鉴定防疫须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10:15 浏览量:12411


   

   

按照省、区各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鉴定工作实际,现将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主动了解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沈阳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抵达沈阳市并确保住所考场两点一线,不进行与考试无关活动,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参加考试。

二、考生考试当日8:30、13:30 前到达鉴定站,间隔两米有序排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原件防疫四件套”: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3)辽事通健康码;(4)正确佩戴口罩。

三、7天内只有沈阳市内行程的考生(以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准)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7天内有沈阳市外行程的考生(以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准、请提前下载好盛事通APP)需提供沈阳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鉴定视疫情发展实时调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考评期间,除身份验证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交流。考评结束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五、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 

进入考点前,体温异常超过37.3℃、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

六、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报备、报告制度规定,域外来沈考生需按规定向居住地社区或住宿酒店进行报备

七、考生个人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鉴定站官网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报考预留电话畅通。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辽宁鉴定站官方网站:  www.lnsxfhyzyjnjdz.com

辽宁鉴定站热线电话: 024-86608893

                       024-83990671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