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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次鉴定工作的几项提示
发布时间:2022-06-16 15:53 浏览量:4156


辽宁站计划于71930日开展本年度第批次鉴定考核工作

1、原考试时间在2022610日前,因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的考生自动转入本批次,收到选择时间短信后,在报名系统选择鉴定时间。

2、从本批次开始,实操补考也可以在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间并打印准考证。

3、鉴定站今后将不再进行考前电话提醒,请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到鉴定站参加考试,未到或迟到半小时以上取消本场考试资格。请考前关注本网站,如因疫情停考,请以本网公告信息为准。

4、新报名考生和补考考生收到缴费短信后,扫描《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中二维码进行缴费。因系统原因,考生一旦缴费成功将无法退费及修改发票名头信息,请考生认真确认、核对。

5、考生入场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7天内有中高风险或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来沈的考生,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疫政策进行医学隔离,本批次鉴定暂不对其开放。7天内只有沈阳市内行程的考生(以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准)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7天内有沈阳市外行程的考生(以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准、请提前下载好盛事通APP)需提供沈阳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者不得参加鉴定。疫情防控措施随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省及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以及本网站通知。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沈阳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预留提前量抵沈并确保住所考场两点一线,不进行与考试无关活动,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参加考试。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26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