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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防疫提示
发布时间:2022-12-02 09:51 浏览量:12360


为确保广大考生安全鉴定,请参考考生详细了解沈阳市防指第69号通告要求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疫情传播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防疫政策动态调整,以防指最新政策为准,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省、市、区各级防指有关防疫要求现结合实际将防疫事项重点提示如下:

一、考生来沈政策。按照沈阳市防指第69号通告要求 持续落实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沈人员的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非风险地区的来(返)沈人员要做到“五天五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请外省、市考生预留提前量抵达沈阳市并确保住所考场两点一线。

二、核酸检测要求。参考前7天仅有沈阳地区行程考生需提供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考前7天有沈阳以外地区行程考生,提供参考前5天沈阳市内5次核酸检测用码记录(支付宝APP可查询全部核酸报告及检测地)及第五次核酸检测报告。

入场身份验证。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鉴定站,结合沈阳市防指69号通告要求,考生必须使用微信扫描鉴定站“盛世通场所码”,间隔两米有序排队,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防疫四件套”:(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3)“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4)正确佩戴口罩。

四、有关防疫要求。考试期间除身份验证环节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交流,考评结束从考生专用通道离开,不得逗留。 考生请按考评、考务人员引导待考、参考违反考场纪律,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将违纪违规行为通报考生所属单位。

涉疫考生报备。考生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参考的,请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时间、辽事通健康码截图、行程码截图(健康码、行程码手机号要与报名手机号相符)发至电子邮箱  lnxfjdzx@163.com 最终报备情况以邮件回复为准。

 


附: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9号)-通知公告-沈阳市人民政府 (shen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