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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3年4月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6:39 浏览量:4183


 

根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结合辽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4月鉴定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人数

本月共计划鉴定3000人(包括因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的考生54人),补考考生和预报名考生共计划鉴定初级900人,中级设施操作监控方向1446人,设施维修保养方向600人。

二、鉴定时间及方式

具体鉴定日期以准考证显示为准,理论和实操交叉半天考完。

三、应试须知

1.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2.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开考前三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核酸、抗原阳性的考生须申请延期考试;

3.考生须熟记报名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线上机考前需要登录考生个人账户方能开始考试,进入考场后不允许出考场询问账户密码;

4.实操考试可现场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考核,请于考前告知,一但选择,将无法更改;

5.考生请于考前5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聚餐、不聚集、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赴考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务必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6.除特殊情况如本人生病住院、核酸阳性等情况,考生须提前3天向鉴定站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据材料,发鉴定站官方邮箱lnxfjdzx@163.com,经复核后,确认符合延期条件的安排延期鉴定,以收到回复邮件为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受理延期鉴定安排。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辽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277号

联系电话:024- 86608893、83990671(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电子邮箱:lnxfjdzx@163.com

辽宁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官方网站:

http://www.lnsxfhyzyjnj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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